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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泛光照明工程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时间:2024-06-22 21:32:42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泛光照明工程项目采购进行院内招标,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靖州院区泛光照明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HSDERMYY-24028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

  4.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入场,入场后35天

  5.工程内容:住院大楼外墙亮化的灯具、电缆、线管及配电箱设备等的采购及安装施工

  6.采购项目预算:415581.65元 最高限价:353244.00元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二)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建设内容:泛光照明设计图纸所有施工内容,包含相关部门沟通及施工审批手续办理,与市政电源接通并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验收以设计方案、施工图、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

  3.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招标方负责前期的施工准备(临时水电等);

  ②工程竣工后,乙方资料符合城建部门备案要求。

  ③中标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风险;

  ④招标方指示的合同范围内工程;未载明但按照行业惯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承包方完成的工作。

  ⑤承包方式采取: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灯具、电缆、线管及配电箱等主要材料及辅材)和安装施工承包(包括但不限包工、包材料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安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通过。

  ⑥产品的质保期为两年,自安装调试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⑦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并接受对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

  ⑧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施工,确保安全,若出现安全事故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办理,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⑨由于中标方原因致工程质量问题及工期延误而返工,中标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⑩其他非属中标方原因(包括不可抗力等)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

  3.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财务报表复印件。

  6.投标人承诺对提供的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实行三包,确保产品质量,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条件的退换。

  7.不接受分包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9.我院财务科工作人员签字认定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据。

  10.特殊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至少提供3名施工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3份(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须用胶封装订成册,并具有目录及页码。

  3.投标人须提供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料:报价清单;参数及服务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财务报表复印件;质量保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⑩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注:以上资料应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价金额的 10% ,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天之内付款。

  2、乙方将施工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

  3、材料设备全部安装完毕且亮灯(全亮)后一个星期内组织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经审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

  4、质保期:灯具、配电箱产品为 两 年,自安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甲方将3%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5、支付方式:发票实行一票制。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 的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乙方不得委托付至个人账户)。

  6.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投标人请带以下文件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4年6 月24 日—2024年 6月28 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6月28日17:00之前交投标保证金4000元,户名: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账号:1914104619100008415,开户行:工行怀化市城东支行,税号:12431200448195045X,报名后未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号,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积极履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号。

  3.报名地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鹤城院区招标中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 月2 日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鹤城院区第三会议室(门诊四楼)。

  3.法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迟到视为弃权,法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出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歧视性内容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6.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招标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谢女士

  咨询、质疑电话:0745-2337703

  投诉电话:0745-2855053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 月20 日

  附:一、合同模板

  二、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泛光照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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