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镇人民政府关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的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我镇拟实施江南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现进行市场询价,请各潜在供应商提交报价。本次询价不作为确定供应商依据,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配合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南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二)采购人:江南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情况:在琴山、红岭、红星、登高、大阳、大湾、和平等村聚居点及红伟、新塔、大堰、石牛、登高、琴山、红星、二郎、楠木、白塔、新明、济民、大明等村主要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8米高)约690盏。
采购功能、数量、参数:见附件
二、报价时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询价复函(加盖公章)。
三、递交询价复函的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方式:现场或电子报送
(二)递交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下午五点
(三)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报送。逾期送达的询价复函,不予受理。
(四)递交地点:
(一)书面报送:宜宾市南溪区江南镇人民政府,江正街12号。
(二)电子报送:电子邮箱253418213@qq.com。提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询价复函(加盖公章)均需扫描件。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784603009。
四、询价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②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条件要求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但如有欺骗采购人的行为,将视作询价复函无效,并依法追究。
附件: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及其他商务要求
江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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