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塘镇朝晖社区张小至岗头组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下塘镇朝晖社区张小至岗头组路灯亮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
XT2024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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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下塘镇朝晖社区张小至岗头组路灯亮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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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概况 |
挖土方、独立基础、一般路灯,详情见工程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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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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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最高限价 |
11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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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平均值竞价(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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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审核结算后支付至审计价97%,壹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审核结算价100%。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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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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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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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构成及要求 |
序号 |
审核因素 |
投标资格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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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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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资质 |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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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自2023年7月1日(含)以来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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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内容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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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表 |
报总价,大小写一致,并加盖公章,涂改无效(格式参照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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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获取资料为评标要素内容,参照附件、报名材料范本 2、报名人员需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公司正式员工(缴纳社保)三者之一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核验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和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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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6:00前递交报名材料 投标地点:下塘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上午10:30 开标地点:下塘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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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招标文件质疑、答疑(含补遗、澄清)、控制价发放时间安排 |
疑问、招标文件质疑提交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00前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规定的疑问提交时间前书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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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李娜 电话:18326616998 报名联系人 :甄工 电话:0551-69015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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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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